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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少劳动合同 遇欠薪难维权 大学生暑期打工如何“避雷”

来源:三秦都市报    时间:2023-07-27 19:44:07


(资料图)

锻炼工作能力,积累社会经验,同时还能赚点零花钱……暑假期间,许多学生会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打工。不过,暑期打工市场需求大,招聘信息五花八门,加上暑期学生工缺少劳动合同,难以认定劳动关系,或无法妥善留存证据,缺乏经验的学生们在遭遇被欠薪等情况时,往往面临维权难题。三秦都市报热线接到了一些此类投诉,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的同时,也提醒大学生打暑期工要注意的一些事。

暑期打工遭遇欠薪 具体工资只能靠商议

“我的孩子暑期打工,参与社会实践,应聘一所学校的招生工作。去了3天之后,学校认为孩子形象和沟通上达不到他们的要求,便告诉孩子不适合这项工作,把他辞退了。”市民马女士反映,孩子被辞退后情绪有些低落,一方面是“求职”失败的经历,另一方面也是觉得白干了几天啥也没得到。

随后,马女士与学校沟通,希望拿到孩子工作期间这几天的工资,老师却表示实习期间没有工资。马女士认为,根据法律规定,实习期也应该是有工资的。然而由于孩子刚刚入职,双方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也没有相关协议,实习期工资到底是多少也很难确定。最终,马女士和学校方面经过多次协商,孩子方才拿到了相应的报酬。

律师提醒留存书面证据 薪酬不应低于最低工资

大学生们普遍技能能力、动手能力强,经过简单的岗前培训,基本能把一些兼职性的工作做好,而由于是临时用工,企业往往不需要承担社会保险等用工成本。不过,也正是由于临时用工的属性,大学生们需要多加注意,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。

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刘忆恒律师介绍,如果是正式用工,公司应当在劳动者正式入职以前,或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否则将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,就业协议是应届毕业生与公司、学校签订的关于毕业后就业去向、入职时间及就业条件等作出的初步约定,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;如果是在校学生暑假短期打工,则属于临时用工,按照法律相关规定,临时工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,属于提供劳务的法律关系。根据公正原则,无论是实习期还是没有具体约定,劳动报酬都应不低于当地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此外,由于临时用工关系,大学生一旦在工作中受伤,也无法申请认定工伤。因此,大学生暑期打工要注意规避这些潜在风险。

刘忆恒律师提醒,暑期工虽然不签订劳动合同,但最好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将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、岗位薪酬等确定下来,没有书面协议的,也应当通过微信聊天等有迹可循的方式约定这些内容,不要轻信口头承诺。一些大学生会通过中介找暑期工,这种情况尤其要注意确认接受劳务的对象,对象是公司、个体工商户等要知道其名称,对象是个人则要了解其姓名、电话等信息,避免出现问题时搞不清维权对象。同时,要保留工作痕迹,如签到记录、工作照、工装、工牌等,如果是计时发放报酬的工作,最好能体现工作时长,这些都可以作为维权时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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